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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教学管理的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26日 00:00  编辑:  点击量:


关于加强实验教学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了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严格实验教学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学生实验操作技能的培养,增强实验课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课的考试、考核

1、每门实验课结束后必须进行严格的考试或考核。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记入学生本门课程的总成绩,实验课考试成绩所占本门课程总成绩的比例,一般掌握在10%—35%的比例范围内;具体所占的比例,可根据不同的实验课情况,所开实验的多少及所占课程的比重,由实验室主任或实验课教师确定。

2、实验课成绩包括平时实验成绩和期末实验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包括实验课的表现和实验报告及作业完成情况;期末实验考试采取卷面考试和实验操作相结合的办法。

二、对首开的实验和首次上岗的实验课教师的要求

1、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各专业为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淘汰了部分水平较低的实验项目,增加了部分新的实验项目。对准备新上的实验项目,要首先组织本学科的专家进行论证,新开的实验项目是否符合本门课程需要;是否符合本门课程科学体系的要求。对原有实验项目的水平是否有所提高,如通过论证,可以用新的实验代替旧的实验项目。对首次开的实验,实验课教师必须首先进行试做,试做效果达到要求的,再列入实验教学计划。

2、对首次上岗的实验教师,必须进行试讲,试讲结束后经学院组织的专家组或教学督导组进行评议,通过评议,专家组(督导组)认为达到上课水平的,才能给学生上课。

三、为了保证实验教学质量,及时地发现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各学院领导及教学督导组要同对待理论课课堂教学一样,深入实验室听课。检查、督导实验教学。发现实验教学中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以保证实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四、对实验课指导教师的要求

1、在上实验课之前:(1)按时参加本教研室组织的集体准备实验活动,认真准备实验;(2)熟练掌握所指导实验的原理、内容、操作技术(含实验过程中所用仪器的正确使用方法等)和准确的实验结果;(3)具有二次或二次以上实验的完整而准确的原始记录与处理结果。

2、在上实验时:(1)实验教师要身着干净的实验服,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2)认真指导实验,随时纠正学生实验中的不规范行为,努力培养学生规范化的操作技能,实验中教师不得离开实验室;(3)因病、因事其实验课必须由他人代替时,代替人应由实验室负责人指定,本人不得自行决定;(4)要注意安全,严防发生任何事故。

3、实验课结束之后:(1)组织学生清扫实验场所,保持整洁,检查水电安全,关好门窗,教师应是最后离开实验场所者;(2)按时收发学生实验报告,认真批阅,讲评、不得丢失;(3)及时为请假耽误实验的同学补做实验。

五、对实验员的要求

1、认真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在室主任的领导下积极做好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2、准确及时地为教师准备好课堂演示实验。教师准备实验和学生实验所需的各种药品、试剂、仪器及其他用品;实验工作中认真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

3、管理好本人所分管实验室的各种药品、试剂、仪器和其他用品,不得因管理不善而发生药品、试剂、仪器和各种用品的不正常变质、丢失、损坏现象。努力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防发生任何事故。

4、及时作好本室承担的实验,科研所需药品,试剂、仪器及各种用品的计划申报工作,安排好学期或学年末学生用玻璃仪器的交接事项。

5、管理好本室实验场所的水、电、门窗、安全及清洁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因管理不善在水、电、门窗安全等方面发生问题。

6、认真完成实验室主任分配的有关实验工作的其他任务。

2006年12月修订




关于加强实验教学管理的若干规定 


关于加强实验教学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了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严格实验教学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学生实验操作技能的培养,增强实验课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课的考试、考核

1、每门实验课结束后必须进行严格的考试或考核。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记入学生本门课程的总成绩,实验课考试成绩所占本门课程总成绩的比例,一般掌握在10%—35%的比例范围内;具体所占的比例,可根据不同的实验课情况,所开实验的多少及所占课程的比重,由实验室主任或实验课教师确定。

2、实验课成绩包括平时实验成绩和期末实验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包括实验课的表现和实验报告及作业完成情况;期末实验考试采取卷面考试和实验操作相结合的办法。

二、对首开的实验和首次上岗的实验课教师的要求

1、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各专业为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淘汰了部分水平较低的实验项目,增加了部分新的实验项目。对准备新上的实验项目,要首先组织本学科的专家进行论证,新开的实验项目是否符合本门课程需要;是否符合本门课程科学体系的要求。对原有实验项目的水平是否有所提高,如通过论证,可以用新的实验代替旧的实验项目。对首次开的实验,实验课教师必须首先进行试做,试做效果达到要求的,再列入实验教学计划。

2、对首次上岗的实验教师,必须进行试讲,试讲结束后经学院组织的专家组或教学督导组进行评议,通过评议,专家组(督导组)认为达到上课水平的,才能给学生上课。

三、为了保证实验教学质量,及时地发现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各学院领导及教学督导组要同对待理论课课堂教学一样,深入实验室听课。检查、督导实验教学。发现实验教学中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以保证实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四、对实验课指导教师的要求

1、在上实验课之前:(1)按时参加本教研室组织的集体准备实验活动,认真准备实验;(2)熟练掌握所指导实验的原理、内容、操作技术(含实验过程中所用仪器的正确使用方法等)和准确的实验结果;(3)具有二次或二次以上实验的完整而准确的原始记录与处理结果。

2、在上实验时:(1)实验教师要身着干净的实验服,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2)认真指导实验,随时纠正学生实验中的不规范行为,努力培养学生规范化的操作技能,实验中教师不得离开实验室;(3)因病、因事其实验课必须由他人代替时,代替人应由实验室负责人指定,本人不得自行决定;(4)要注意安全,严防发生任何事故。

3、实验课结束之后:(1)组织学生清扫实验场所,保持整洁,检查水电安全,关好门窗,教师应是最后离开实验场所者;(2)按时收发学生实验报告,认真批阅,讲评、不得丢失;(3)及时为请假耽误实验的同学补做实验。

五、对实验员的要求

1、认真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在室主任的领导下积极做好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2、准确及时地为教师准备好课堂演示实验。教师准备实验和学生实验所需的各种药品、试剂、仪器及其他用品;实验工作中认真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

3、管理好本人所分管实验室的各种药品、试剂、仪器和其他用品,不得因管理不善而发生药品、试剂、仪器和各种用品的不正常变质、丢失、损坏现象。努力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防发生任何事故。

4、及时作好本室承担的实验,科研所需药品,试剂、仪器及各种用品的计划申报工作,安排好学期或学年末学生用玻璃仪器的交接事项。

5、管理好本室实验场所的水、电、门窗、安全及清洁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因管理不善在水、电、门窗安全等方面发生问题。

6、认真完成实验室主任分配的有关实验工作的其他任务。

2006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