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党支部在长清湖校区文昌楼327会议室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启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师范大学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学校机关党委相关会议精神,对支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做出了部署安排。会议强调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党支部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强化理论学习、严格纪律约束、提升工作效能。
支部党员共同观看了中央八项规定央视微视频《留得清气满乾坤》,集体进行典型案例学习,结合案例认真研读规定原文,充分做到以案为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党支部书记李鹏健对支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处级班子成员带头学。处级班子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深悟透,通过专题研讨、案例剖析等形式,深刻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筑牢思想防线。二是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学。学习要聚焦师生反映强烈的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政绩观差、搞“面子工程”,制度落实流于形式等问题,紧密结合资产管理、实验室安全等业务工作,对照岗位职责查摆问题,做到学用结合、防微杜渐。三是主动接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自觉接受监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全体党员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支部将畅通监督渠道,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本次会议既为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推动支部自身建设提供了务实举措。下一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党支部将紧扣“学、查、改”主线,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到日常工作各个环节,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引导全体党员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履职尽责,为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