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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开学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4日 15:13  编辑:安全科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疫控组字〔2020〕77号)及学校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关要求,为有序恢复各类实验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殊性,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

    严格落实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实验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把防范安全风险关口前移,确保教学、科研实验的正常秩序,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

    二、检查形式

    1、学院自查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逐项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提出整改措施。

    2、现场检查 

    学校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组织人员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1、实验室生物安全   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规范与标准,健全生物安全制度,加强实验动物管理,妥善做好动物尸体、污染物和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2、危险化学品安全   包括实验室内试剂存放和废液存放、学院试剂暂存库管理,尤其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

    3、实验室安全设施   通风系统、应急喷淋装置的调试维护,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完好性检查。

    4、特种设备安全   大型仪器须悬挂操作规程、有完整使用记录台账;气体钢瓶分类存放并固定,防震圈、安全帽等安全附件齐全。

    5、水电安全性检查

    6、实验室疫情防控   实验室要保持空气流通,做好个体防护,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口罩、手套、洗手液、肥皂、消毒剂等;有可操作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流程。

附件:

    1.山东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关于做好开学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疫控组字〔2020〕77号)及学校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关要求,为有序恢复各类实验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殊性,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

    严格落实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实验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把防范安全风险关口前移,确保教学、科研实验的正常秩序,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

    二、检查形式

    1、学院自查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逐项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提出整改措施。

    2、现场检查 

    学校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组织人员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1、实验室生物安全   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规范与标准,健全生物安全制度,加强实验动物管理,妥善做好动物尸体、污染物和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2、危险化学品安全   包括实验室内试剂存放和废液存放、学院试剂暂存库管理,尤其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

    3、实验室安全设施   通风系统、应急喷淋装置的调试维护,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完好性检查。

    4、特种设备安全   大型仪器须悬挂操作规程、有完整使用记录台账;气体钢瓶分类存放并固定,防震圈、安全帽等安全附件齐全。

    5、水电安全性检查

    6、实验室疫情防控   实验室要保持空气流通,做好个体防护,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口罩、手套、洗手液、肥皂、消毒剂等;有可操作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流程。

附件:

    1.山东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