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盘活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实现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与财务系统的尽快对接,按照《山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使用办法》的要求,2022年6月底将清理大型仪器共享平台预存测试费。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本学院预存测试费的使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开放基金的预存测试费
根据《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使用办法》关于“开放基金与自筹资金用于共享仪器设备的使用费,结算时先扣除自筹资金,后扣除开放基金,扣完为止。每学年末,未用完的费用分别返还来源账户”的规定,学校将在2022年6月30日统一收回往年剩余的开放基金,并把各学院未用完的自筹资金返还到原账户。被收回开放基金的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请开放基金。
2.关于科研经费转存大仪测试费
对于课题组负责人转存的大仪测试费,学校将在2022年6月30日将未用完的预存测试费返还到原账户。
3.管理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
地点:长清湖校区文昌楼353室,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125室;
联系人:刘晓慧,郝文静;
联系电话:86182306;
大型仪器管理qq群:780801945。
附件:相关学院预存测试费余额情况表(分学院)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