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0/201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鲁教高处函(2011)30号
各高等学校有关处室: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函[2011]1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11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2010/2011学年数据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报送高校名单见附件)。
二、报送内容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高函[2007]4号)和《关于报送2010/201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110号)文件要求的9个报表报送各项数据。其中,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各报表表样、统计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网址:http://www.stats.edu.cn/)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
三、报送方式
2010/201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采取网上报送和函报相结合的方式。各高等学校须在“中国教育统计网”下载“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单机版)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经检测形成上报数据后,登录该网站,使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数据。
四、报送时间
(一)网上报送时间:2010/201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
(二)函报时间:各高校网上上报结束并通过审核后,打印纸质上报材料,校(院)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于2011年10月10日前寄送至山东师范大学实验室管理处李明收(邮寄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邮编:250014)。
五、填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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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佛山校区: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编:250014 长清湖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 联系电话:0531-8618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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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0/201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0/201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鲁教高处函(2011)30号 各高等学校有关处室: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函[2011]1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11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2010/2011学年数据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报送高校名单见附件)。 二、报送内容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高函[2007]4号)和《关于报送2010/201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110号)文件要求的9个报表报送各项数据。其中,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各报表表样、统计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网址:http://www.stats.edu.cn/)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 三、报送方式 2010/201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采取网上报送和函报相结合的方式。各高等学校须在“中国教育统计网”下载“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单机版)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经检测形成上报数据后,登录该网站,使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数据。 四、报送时间 (一)网上报送时间:2010/201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 (二)函报时间:各高校网上上报结束并通过审核后,打印纸质上报材料,校(院)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于2011年10月10日前寄送至山东师范大学实验室管理处李明收(邮寄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邮编:250014)。 五、填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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