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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济南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甲级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4日 00:00  编辑:  点击量:


近日,济南市禁毒委员会对全市易制毒化学品和麻精药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表彰,我校荣获济南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甲级单位称号。济南市公安局、安监局、药监局、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的生产、使用、经营、运输等驻济企事业单位代表参加了表彰大会。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济南市禁毒委员会将全市使用经营易制毒化学品和麻精药品的单位分为甲、乙、丙三级,甲级为免检单位,乙级为合格单位,丙级为不合格且必须进行整改的单位。针对各单位对易制毒化学品工作的组织领导、硬件设施、内部管理、系统应用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市禁毒委员会对全市生产、经营、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事业进行了评审,共评选了24家单位为甲级单位,我校作为济南市唯一的一所高校榜上有名。

我校一直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先后制订了《山东师范大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山东师范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等管理文件,成立了由实验室管理处作为职能部门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机构,设立了学校和学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专门人员,建立了山东师范大学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规范了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管理和使用。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学校有关处室和院系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实验室管理处此项工作具体负责同志的辛勤工作!





我校荣获济南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甲级单位称号 


近日,济南市禁毒委员会对全市易制毒化学品和麻精药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表彰,我校荣获济南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甲级单位称号。济南市公安局、安监局、药监局、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的生产、使用、经营、运输等驻济企事业单位代表参加了表彰大会。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济南市禁毒委员会将全市使用经营易制毒化学品和麻精药品的单位分为甲、乙、丙三级,甲级为免检单位,乙级为合格单位,丙级为不合格且必须进行整改的单位。针对各单位对易制毒化学品工作的组织领导、硬件设施、内部管理、系统应用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市禁毒委员会对全市生产、经营、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事业进行了评审,共评选了24家单位为甲级单位,我校作为济南市唯一的一所高校榜上有名。

我校一直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先后制订了《山东师范大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山东师范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等管理文件,成立了由实验室管理处作为职能部门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机构,设立了学校和学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专门人员,建立了山东师范大学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规范了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管理和使用。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学校有关处室和院系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实验室管理处此项工作具体负责同志的辛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