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优秀实验技术成果评选与奖励办法》校字[2001]186号文件精神,为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深化实验教学改革,重视实验技术创新工作,学校将进行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技术成果评选奖励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实验教学体系和实验教学项目的改革(包括实验项目的论文、改革方案、教材、多媒体课件制作等),经过实践验证或项目结项论证,有新的突破,成绩显著。
2.实验技术、测试方法的研究与开发。
3.仪器设备(包括附件、零配件)、实验装置的自制与改造,在实验教学、科学研究中使用一年以上验证合格,并取得一定的效益。
4.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
5.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实验技术人员的管理及促进资源共享方面,形成一套新的、科学的管理办法,实践证明取得了明显效益。
6.实验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凡已在校级以上(含校级)评选中获奖的成果不得参加本次评选。2010年4月组织实施的校级第二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可参与申报。
三、凡在实验室工作的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均可按照评选范围,申报成果评选。
四、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技术成果确认程序:
1.申请评选的项目要按照《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技术成果评奖申报表》的要求认真填报,提交打印稿件一式三份(左侧装订),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一份。《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技术优秀成果奖评审书》可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下载。
2.学院组织技术鉴定,签署鉴定意见,并将本单位申请评选项目排序,推荐上报。
3.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同行专家评定,评选结果呈报主管校长批准。
五、本次评奖拟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奖励3000元,二等奖奖励20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
请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收齐本单位申报材料及学院排序名单,于2012年12月7日前交至实验教学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quhuixian@sdnu.edu.cn。
联系人:曲慧娴
联系电话:82311
实验室管理处
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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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技术成果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优秀实验技术成果评选与奖励办法》校字[2001]186号文件精神,为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深化实验教学改革,重视实验技术创新工作,学校将进行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技术成果评选奖励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实验教学体系和实验教学项目的改革(包括实验项目的论文、改革方案、教材、多媒体课件制作等),经过实践验证或项目结项论证,有新的突破,成绩显著。 2.实验技术、测试方法的研究与开发。 3.仪器设备(包括附件、零配件)、实验装置的自制与改造,在实验教学、科学研究中使用一年以上验证合格,并取得一定的效益。 4.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 5.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实验技术人员的管理及促进资源共享方面,形成一套新的、科学的管理办法,实践证明取得了明显效益。 6.实验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凡已在校级以上(含校级)评选中获奖的成果不得参加本次评选。2010年4月组织实施的校级第二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可参与申报。 三、凡在实验室工作的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均可按照评选范围,申报成果评选。 四、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技术成果确认程序: 1.申请评选的项目要按照《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技术成果评奖申报表》的要求认真填报,提交打印稿件一式三份(左侧装订),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一份。《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技术优秀成果奖评审书》可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下载。 2.学院组织技术鉴定,签署鉴定意见,并将本单位申请评选项目排序,推荐上报。 3.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同行专家评定,评选结果呈报主管校长批准。 五、本次评奖拟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奖励3000元,二等奖奖励20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 请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收齐本单位申报材料及学院排序名单,于2012年12月7日前交至实验教学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quhuixian@sdnu.edu.cn。 联系人:曲慧娴 联系电话:82311 实验室管理处 2012年11月19日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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