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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31日 00:00  编辑:  点击量:


各学院:

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申报工作补充说明如下:

1.各学院在申报时,应注意三方面事项:(1)建设规划与设备投入要密切结合实验课程内容、学生规模等要素进行一体化设计。(2)各学院要积极整合、盘活现有实验资源,合理确定增量,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购置和建设。(3)要以申报和实施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符合现代大学制度的实验室管理新模式,真正将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成高度共享,支持多个相近学科和专业的实验平台,充分发挥骨干和支撑作用。

2.各学院只填写并报送附件2《高等学校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工程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书》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可在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3.附件1《建设计划书》由学校统一填写,各学院不必填写。

4.请各学院于元月7日下午17:00前上报,过时将不再受理申报事宜。

实验室管理处

2012年12月31日




关于申报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的补充说明 


各学院:

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申报工作补充说明如下:

1.各学院在申报时,应注意三方面事项:(1)建设规划与设备投入要密切结合实验课程内容、学生规模等要素进行一体化设计。(2)各学院要积极整合、盘活现有实验资源,合理确定增量,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购置和建设。(3)要以申报和实施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符合现代大学制度的实验室管理新模式,真正将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成高度共享,支持多个相近学科和专业的实验平台,充分发挥骨干和支撑作用。

2.各学院只填写并报送附件2《高等学校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工程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书》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可在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3.附件1《建设计划书》由学校统一填写,各学院不必填写。

4.请各学院于元月7日下午17:00前上报,过时将不再受理申报事宜。

实验室管理处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