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021年度职称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推荐人选及评审通过人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职称资格评审申诉委员会、人力资源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反映。
申诉委员会:
联系电话:86182222,86180015
邮 箱:sswyh@sdnu.edu.cn
人力资源处:
联系电话: 86182258
邮 箱:sdnuzcps@163.com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电话:86182311
邮 箱:286665004@qq.com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