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山东师范大学第五批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7日 16:02  编辑:管理科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开展实验教学研究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室管理水平,学校决定继续开展第五批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围绕本科实验教学中的新需求、新思路、新方法,基于"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产教融合”等教育发展趋势,针对在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立项研究,力求取得创新突破。

二、立项范围。重点是实验教学体系、实验室管理体系、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实验室文化建设等方面研究。具体选题可参照《山东师范大学第五批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本次立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研究周期均为两年。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实验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等有相当的认识和了解,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教学改革与实践基础,方案切实可行,并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已获得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包括已经立项的虚拟仿真建设项目和校级(含)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3.项目组成员应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熟悉实验教育教学现状,具有一定的实验教育教学改革经验。项目组应规模适度、梯队合理。申报项目有实验教学研究团队支撑的优先考虑。

4.有前期实验教改项目未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以负责人的身份申报今年的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为提升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管理过程,本次实验教改项目申报需在山东师范大学实验室管理系统上完成,网址为:lab.sdnu.edu.cn

教师可凭借学校校园网工号及密码登入系统,选择“导航”——“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教改项目申请”,填写完申报书后推送单位负责人审核。学院(部)实验教学工作分管院长作为具体审核负责人,负责审核、推荐及推送项目至学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总后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校第五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课题。

五、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推荐排序,填写《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书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书》(附件2,一式两份,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1121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接收地点:长清湖校区文昌楼326室,千佛山校区文化楼125室。

为方便沟通交流和信息发布,建立“山东师大第五批实验教学改革申报”QQ 工作群,群号为454081770

联系人:朱晶晶 刘涛

联系电话: 86180656 86182635

  关于开展第五批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20211117.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1117

 


关于开展山东师范大学第五批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开展实验教学研究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室管理水平,学校决定继续开展第五批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围绕本科实验教学中的新需求、新思路、新方法,基于"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产教融合”等教育发展趋势,针对在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立项研究,力求取得创新突破。

二、立项范围。重点是实验教学体系、实验室管理体系、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实验室文化建设等方面研究。具体选题可参照《山东师范大学第五批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本次立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研究周期均为两年。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实验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等有相当的认识和了解,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教学改革与实践基础,方案切实可行,并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已获得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包括已经立项的虚拟仿真建设项目和校级(含)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3.项目组成员应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熟悉实验教育教学现状,具有一定的实验教育教学改革经验。项目组应规模适度、梯队合理。申报项目有实验教学研究团队支撑的优先考虑。

4.有前期实验教改项目未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以负责人的身份申报今年的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为提升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管理过程,本次实验教改项目申报需在山东师范大学实验室管理系统上完成,网址为:lab.sdnu.edu.cn

教师可凭借学校校园网工号及密码登入系统,选择“导航”——“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教改项目申请”,填写完申报书后推送单位负责人审核。学院(部)实验教学工作分管院长作为具体审核负责人,负责审核、推荐及推送项目至学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总后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校第五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课题。

五、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推荐排序,填写《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书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书》(附件2,一式两份,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1121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接收地点:长清湖校区文昌楼326室,千佛山校区文化楼125室。

为方便沟通交流和信息发布,建立“山东师大第五批实验教学改革申报”QQ 工作群,群号为454081770

联系人:朱晶晶 刘涛

联系电话: 86180656 86182635

  关于开展第五批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20211117.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