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开展实验教学研究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室管理水平,学校决定继续开展第五批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围绕本科实验教学中的新需求、新思路、新方法,基于"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产教融合”等教育发展趋势,针对在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立项研究,力求取得创新突破。
二、立项范围。重点是实验教学体系、实验室管理体系、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实验室文化建设等方面研究。具体选题可参照《山东师范大学第五批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本次立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研究周期均为两年。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实验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等有相当的认识和了解,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教学改革与实践基础,方案切实可行,并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已获得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包括已经立项的虚拟仿真建设项目和校级(含)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3.项目组成员应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熟悉实验教育教学现状,具有一定的实验教育教学改革经验。项目组应规模适度、梯队合理。申报项目有实验教学研究团队支撑的优先考虑。
4.有前期实验教改项目未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以负责人的身份申报今年的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为提升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管理过程,本次实验教改项目申报需在“山东师范大学实验室管理系统”上完成,网址为:lab.sdnu.edu.cn。
教师可凭借学校校园网工号及密码登入系统,选择“导航”——“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教改项目申请”,填写完申报书后推送单位负责人审核。学院(部)实验教学工作分管院长作为具体审核负责人,负责审核、推荐及推送项目至学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总后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校第五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课题。
五、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推荐排序,填写《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书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书》(附件2,一式两份,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1年12月1日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接收地点:长清湖校区文昌楼326室,千佛山校区文化楼125室。
为方便沟通交流和信息发布,建立“山东师大第五批实验教学改革申报”QQ 工作群,群号为454081770。
联系人:朱晶晶 刘涛
联系电话: 86180656 86182635
关于开展第五批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20211117.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