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立项工作实施办法》和《山东师范大学第四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工作实施意见》,为全面了解和掌握第四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我处决定开展第四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范围
山东师范大学第四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共计70项(名单见附件1)。
2、检查程序
中期检查采取项目组自查、学院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检查结果将作为下达二期经费的重要依据。
请各项目负责人填报《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执行报告》一式两份交至学院,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工作。
3、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项目研究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收获、项目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思路与措施、项目研究下阶段主要任务及时间进程安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4、材料提交
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学院需留存一份《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执行报告》存档 ,并于2020年7月5日前报送《山东师范大学第四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一式一份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教学科(长清湖校区文昌楼325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quhuixian@sdnu.edu.cn。
联系人:曲慧娴
联系电话:8618231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6月24日
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第四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名单(共计70项)
附件2: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执行报告
附件3:山东师范大学第四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