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立项工作实施办法》(山东师大校字[2003]76号)文件精神,实验室管理处决定启动第三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山东师范大学第三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开展立项工作,并组织技术鉴定,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排序。
请各单位填写《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书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书》(一式两份,左侧装订)于12月18日前报至实验教学科,同时将汇总表、项目书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quhuixian@sd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曲慧娴;联系电话:86182311。
实验室管理处汇总后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第三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
实验室管理处
2013年12月1日
附件清单:1:山东师范大学第三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工作实施意见
2: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书
3: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立项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