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立项工作实施办法》,为全面了解和掌握2014年立项的第三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研究的顺利进行,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范围
山东师范大学第三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共计171项(名单见附件1)。
2、检查程序
中期检查采取项目组自查、学院检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检查结果将作为划拨二期经费的重要依据。
3、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项目研究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收获、项目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思路与措施、项目研究下阶段主要任务及时间进程安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4、材料提交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执行报告》一式两份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所在学院。
请各学院收齐《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执行报告》一式两份及相关支撑材料,连同《山东师范大学第三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于2015年9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教学科,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quhuixian@sdnu.edu.cn。长清湖校区学院可将纸质材料送至G区301室,千佛山校区学院可将纸质材料送至西苑办公楼114室。
联系人:曲慧娴
联系电话:89610366;8618231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9月7日
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第三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名单(共计171项)
附件2: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执行报告
附件3:山东师范大学第三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