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立项工作实施办法》(山东师大校字[2003]76号)和《第三批实验教改立项项目经费的核拨、使用和与管理办法》文件精神,2014年立项的第三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经费分两期拨款,一期拨款已于2014年4月拨付。
近日,学校对第三批实验教改立项进行了中期检查,从检查的结果来看,各单位高度重视,大部分项目进展顺利并能按预期目标完成研究任务,其中一些项目研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更好地推动实验教学改革,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我处将下拨二期经费,请各单位负责同志收齐本单位中期检查合格项目的《第三批实验教改立项项目经费账本》,于11月24日前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教学科,统一办理拨款手续。
联系人:曲慧娴;联系电话:8231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