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新学期伊始,为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及科研实验室的正常运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教技司[2016]308号)文件要求以及我校实验室管理工作总体部署,定于9月在全校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重点对全校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检查范围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唐波
副组长:孙忠军、毕华林
成员:李效宽、于晓明、刁兴才、张大庆、温颖筠、贾元江、
谢德仁
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工作部署
9月6号召开实验室安全检查会议,部署安全检查工作。
(三)单位自查
9月7号——9月20号相关单位根据《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的要求开展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9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整改方案、应急预案、《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的支撑材料以及《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帐》的书面材料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对照表和自查台账的电子版可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及管理QQ群共享文件下载)。
(四)综合检查
9月21号——9月30号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开展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相关单位,有问题的单位要根据检查结果完成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
(五)检查结果上报
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将检查结果形成自查报告及安全隐患台账上报省教育厅。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实验室管理科 刘晓慧联系电话:86182306
孙海涛联系电话:86182306
山师实验室室管理QQ群:179825592
下载一:学院安全检查对照表
下载二:自查台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