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教学改革立项工作实施办法》校字[2003]76号文件要求,2014年3月学校公布的第三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已进入结项工作阶段。为做好结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由各单位组织聘请专家对本学院“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行集体结项、评审、鉴定工作。
二、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情况,认真组织好本批项目的结项工作。
(2)各项目要按照《项目书》工作计划,对开展实验教学改革研究工作、项目改革研究成果、测试和试验水平、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认真的总结,并认真按《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的要求进行填报。
(3)结项评审鉴定均须提供专家鉴定意见,一般应有两名或者两名以上专家鉴定意见。
(4)项目研究成果包括:专题论文、改革方案、实验教学大纲、教材、CAI课件及实验总结报告等。
三、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应提前递交延期结项申请,并说明情况,延期结项一般不能超过半年;对个别项目研究工作开展不好、组织工作不利等原因而不能按期结项的,学校将撤消项目,追回项目经费,并暂停所在单位新的立项工作。
四、工作安排
(1)自即日起至2017年4月10日止,各单位聘请专家自行组织集体结项工作,结项时间、地点需提前上报,我处将派负责同志参加。我处将组织项目编号为SYJG301001- SYJG3010011的11个项目进行集体结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各单位结项工作完成后,指派专人于4月14日前将本单位《第三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及《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一式二份,交至实验教学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quhuixian@sdnu.edu.cn。
(3)经费报销截止日期暂定2017年7月8日。
联系人:曲慧娴联系电话:86182311
附件1: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
附件2:第三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成果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