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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部门购置设备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6日 09:48  编辑:sunht  点击量:

根据学校“长清湖校区综合科研楼启用工作方案”,涉及两校区搬迁的单位和部门,如需填写新购置设备清单,请于721500之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实管处负责统计汇总后报资产管理处审核批准,由招标采购办公室执行采购。

1、机关、直属单位原则上不新配设备,确实达到报废年限的,或者损坏不能使用的,可申报新设备购置计划,不得超过部门原有配置数量,配置方案在表内选择。

2、已经确认值班室位置的部门,如需新增设备,可填报新设备购置计划。

3、公共会议室、科研用房、公共服务区域所需新购置的设备计划,不在列表范围内的,可单独列表上报。

4、所有新购置设备,经费均由各部门自行解决(一般为办公费),需在清单后列明支出账户。由于现行办公系统资产总体超标,今明两年不再统计办公设备的采购需求,调拨暂停。

机关部门联系人:刘晓慧 西苑办公楼108   86182306     手机:13706416865,邮箱:1462934163@qq.com

直属单位及学院联系人:朱晶晶 西苑办公楼108 86182635 15376167646邮箱:2802097@qq.com

附件:新购置设备清单


搬迁部门购置设备通知

根据学校“长清湖校区综合科研楼启用工作方案”,涉及两校区搬迁的单位和部门,如需填写新购置设备清单,请于721500之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实管处负责统计汇总后报资产管理处审核批准,由招标采购办公室执行采购。

1、机关、直属单位原则上不新配设备,确实达到报废年限的,或者损坏不能使用的,可申报新设备购置计划,不得超过部门原有配置数量,配置方案在表内选择。

2、已经确认值班室位置的部门,如需新增设备,可填报新设备购置计划。

3、公共会议室、科研用房、公共服务区域所需新购置的设备计划,不在列表范围内的,可单独列表上报。

4、所有新购置设备,经费均由各部门自行解决(一般为办公费),需在清单后列明支出账户。由于现行办公系统资产总体超标,今明两年不再统计办公设备的采购需求,调拨暂停。

机关部门联系人:刘晓慧 西苑办公楼108   86182306     手机:13706416865,邮箱:1462934163@qq.com

直属单位及学院联系人:朱晶晶 西苑办公楼108 86182635 15376167646邮箱:2802097@qq.com

附件:新购置设备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