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暑期学校实验室安全,保障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2018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和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要求,放假前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坚持“全覆盖、零容忍”、“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危险废物、气体钢瓶和大功率用电设备等,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制度
暑期期间要做好实验室使用备案制度,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对校外有活动安排的开放实验室,必须做好登记备案工作,明确责任人。
强化规范操作,加强对实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实验时应保证至少两人在场,从事危险有害程度较高的实验,须有教师在场。
严禁实验室内违章用电、做饭、留宿,严禁在实验室内从事与实验任务无关的工作。
暑期期间有装修、改造、设施维修任务的实验室,应落实现场安全责任人,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紧急救助能力。
三、强化实验室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含国家管制的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精神/麻醉类药品)、放射源、生物病原体和高压气瓶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同时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严格执行各类危化品及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做到专人负责。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实验室安全巡查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建立有效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联系人:刘景知
联系电话:82311 18505317359
顺祝工作顺利、假期愉快!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