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2日 10:25  编辑:sunht  点击量:

各学院、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9号)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认真填报以下4个报表(附件2—5):①《大型仪器年使用情况统计表》(SJ3);②《教学实验项目表》(SJ4);③《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④《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2. 报表SJ3—SJ6填表说明见附件1,请各学院和实验室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上报数据,各表涉及到的代码信息可到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网上查询,网址是http://202.4.130.200:81/zbdm.htm

《大型仪器年使用情况统计表》(SJ3)中,需要上报的大型仪器设备为03类(电子仪器仪表类)且单价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需要填报本表的单位有:体育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心理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及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3.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的填报起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是实验室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由分管实验教学的院领导主抓,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主任具体负责实施,确保此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顺利完成。统计工作开展前,相关工作人员需仔细研读填报说明(见附件1-5),并严格按照说明填报(注:《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和《实验室基本情况表》中反映工作业绩的相关指标数据应如实统计,汇总填报)。各单位应主动开展本学年数据与上一学年数据的核查工作,对于差异性较大的数据应仔细查找原因并及时更正,确保本次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请各学院于2018年9月21前上报纸质版报表(A3纸打印,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Sj3交至实验室管理科(长清湖校区文昌楼353室),Sj4、Sj5、 Sj6交至实验教学科(长清湖校区文昌楼325室)。

为更好地开展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请各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加入“山师实验室信息统计”QQ群,号码为150211387。各单位如需往年上报数据电子版,可通过QQ群索取。不明之处请与实验室管理科、实验教学科联系。

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6182306

实验教学科联系人:曲老师 联系电话:86182311

附件:点此下载附件压缩包。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8月28日


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学院、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9号)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认真填报以下4个报表(附件2—5):①《大型仪器年使用情况统计表》(SJ3);②《教学实验项目表》(SJ4);③《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④《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2. 报表SJ3—SJ6填表说明见附件1,请各学院和实验室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上报数据,各表涉及到的代码信息可到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网上查询,网址是http://202.4.130.200:81/zbdm.htm

《大型仪器年使用情况统计表》(SJ3)中,需要上报的大型仪器设备为03类(电子仪器仪表类)且单价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需要填报本表的单位有:体育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心理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及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3.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的填报起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是实验室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由分管实验教学的院领导主抓,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主任具体负责实施,确保此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顺利完成。统计工作开展前,相关工作人员需仔细研读填报说明(见附件1-5),并严格按照说明填报(注:《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和《实验室基本情况表》中反映工作业绩的相关指标数据应如实统计,汇总填报)。各单位应主动开展本学年数据与上一学年数据的核查工作,对于差异性较大的数据应仔细查找原因并及时更正,确保本次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请各学院于2018年9月21前上报纸质版报表(A3纸打印,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Sj3交至实验室管理科(长清湖校区文昌楼353室),Sj4、Sj5、 Sj6交至实验教学科(长清湖校区文昌楼325室)。

为更好地开展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请各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加入“山师实验室信息统计”QQ群,号码为150211387。各单位如需往年上报数据电子版,可通过QQ群索取。不明之处请与实验室管理科、实验教学科联系。

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6182306

实验教学科联系人:曲老师 联系电话:86182311

附件:点此下载附件压缩包。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8月28日